兴宁市人民政府 欢迎访问兴宁市人大网站首页!
您当前的位置: 网站首页 / 今日兴宁 / 部门动态
兴宁市乡道养护体制改革见成效

浏览次数:4379来源: 佚名   发布时间:2008-11-06 09:54
   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》的精神,按照省交通厅确定梅州为全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示范点部署,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,从2007年起,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机构接养乡道442条1384.4公里,其中砂土路623.5公里,水泥路760.9公里。实行乡道养护改革以来,兴宁市交通局明确职责,群策群力,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,取得了初步的成效。
   一是健全了乡道养护机构,养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。养护改革之后,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常年养护,责任落实,规范管理,改变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滞后和“重建轻养”等突出问题。
   二是加强了乡道设施的保护,巩固了建设成果。养护改革之后,落实了专人养护,清除了杂草路障,路面整洁,保障了有效路面,提高了行车安全视距。水沟淤积得到及时清理,排水顺畅,水毁隐患及时处理,提高了乡道防灾抗灾能力,延长了公路寿命。
   三是采取企业承包的养护模式,有效地实行管理机构与养护分离,把管理推向市场,既能解决自身养力量不足的问题,又发挥了社会企业的作用,增强了管理和养护的能力,同时,有效地利用养护资金,把有限的养护资金真正用于日常养护,有利于调集人员、机械,有效应付突发性的自然灾害。
   四是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为今后村村通客运车打下了良好基础。乡道接养后,路面整洁,有效路面得到扩宽,水沟排水流畅,指示标志一目了然,路容、路貌大为改观,为促进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,实现村村通公路,路路通客车,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,提供强力支撑。(吴尚华) 
Copyright @ 2013-2016 主办:兴宁市人大常委会
地址:兴宁市中山东路市府大院内 电话:0753-33329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