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田工委字[2011]11号
关于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
大型文艺演出专项活动的通知
各党(总)支部:
根据兴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的工作部署,结合兴田街道实际,经党工委研究决定,各党(总)支部在“七·一”期间,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、富有意义的纪念活动,现拟举办兴田街道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创建教育强镇(街道)大型文艺演出专项活动。
各党(总)支部要高度重视、积极参与,选取反映有关党的光辉历程、缅怀革命英烈及歌颂优秀共产党员为题材的歌曲、戏剧、小品、舞蹈等节目,组织人员进行排练,具体节目内容于5月30日前书面报街道党政办公室。
附:必须参加节目演出的有关党(总)支部1、兴田街道机关党支部(节目5个)
2、小教党(总)支部(节目3个,教师参加)
3、三中党支部(节目2个,教师参加)
4、三院党支部(节目1个)
5、东城工商所党支部、东岳宫工商所党支部(节目1个)
6、汇丰年党支部(节目1个)
中共兴田街道工作委员会
2011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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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田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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